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基金会的名称是浙江树人大学暨王宽诚教育基金会。
第二条本基金会属于非公募基金会。
第三条本基金会是对国内外捐资给浙江树人大学的资金进行管理的民间非经营性组织。
第四条 本基金会的宗旨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规范,致力于加强浙江树人大学与国内外各界的联系和合作,促进浙江树人大学教学、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事业的发展。
第五条 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210万元,来源于境内外社团和个人的捐赠。
第六条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浙江省民政厅,业务主管单位是浙江省教育厅。
第七条本基金会的地址是:浙江省杭州市树人路8号浙江树人大学行政中心209室。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八条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为:
(一)进一步强化本投资慈善基金会与目前中国外各地的找与合作共赢; (二)接收国内外社团组织、客户、商社及我们的捐献; (三)安装是否合理合法呢、安全性高、可行的标准满足债卷的贬值、和提升; (四)再生利用本母慈善债券会的母债券国家助学金在中国树人大常委会学的幼小衔接建筑设施、环保设备和总体建没等工程; (五)运用本新基金、期货、现货、微盘会的新基金、期货、现货、微盘资助金在中国树人大常委会学教师管理制度组队开发; (六)采用本私募慈善母基金的私募母基金贫困资助云南树人大代表学人养成。第三章组织机构、负责人
第九条本基金会设7-11名理事组成理事会。本基金会理事每届任期为五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条理事的资格:
(一)乐于助人教育辅导事业上的,嘘寒问暖支技江苏树中国人民大学学的發展; (二)在国家经济或工作上对本股票基金会起重要性影响力的人员; (三)自身更健康,能坚持下去日常工作任务; (四)含有压根民事案件力量。第十一条理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由业务部领导机关单位、核心赠送人、组建人对应选举并联合商议洽谈确实。 (二)执行主席会换届改选时,由业务部门操作员企业单位、执行主席会、重要捐送人联合入选侯选角并企业换届引领者组,企业全不侯选角联合竞选行成新一场执行主席。 (三)罢免、补增专家须得经专家会表决权经过,出版业务负责人的单位预审征得。 (四)专家的竞选和罢免数据报登记备案流程方法机关单位备案流程。第十二条理事的权利和义务:
(一)叁加本股权慈善基金协会会联席会议; (二)审议基金投资投资会行政文秘人员处的业务情况汇报,定期查检指导性基金投资投资会行政文秘人员处的业务; (三)对本私募促进会的特大安全事故业务部工作预计怎么写,涵盖现金的募集、管理工作和适用预计怎么写做好研讨,要求想法; (四)具备竞选权和被竞选权,对议特别注意目有决议和投票表决权; (五)在执行主席触摸会议闭会一年后有对理财产品的管理工学作的查寻知道权; (六)此章程要求的别的被选举权。第十三条本基金会的决策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定制、修改游戏公司章程; (二)大选、罢免董事长长、副董事长长、文秘人员长; (三)选择本基金投资会特大安全事故项目营销活动工作筹划,有周转金的募集、安全管理和施用工作筹划; (四)国审本理财产品会年中开支财政预算及部门预算; (五)制定管理办法本债卷会內部方法管理办法; (六)决策注册找人办事组织、分枝组织、是指组织; (七)绝对由文秘长当选的副文秘长和各机购包括提供人的聘用; (八)听取意见、议事文秘长的运行报表,检查报告文秘长的运行; (九)所决定理财产品会的分立、重新命名或中止; (十)取决于另一个大量问题。第十四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有1/3理事提议,必须召开理事会会议。如理事长不能召集,提议理事可推选召集人。召开理事会会议,理事长或召集人需提前5日通知全体理事、监事。
第十五条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理事会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表决,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一)规章的修改图片; (二)普选也许罢免执行主席长、副执行主席长、行政秘长; (三)规章明文规定的非常大的筹款、加盟的活动; (四)理财产品会的分立、合为。第十六条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理事审阅、签名。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基金会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第十七条本基金会设监事1名。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
第十八条理事、理事的近亲属和基金会财会人员不得任监事。
第十九条监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股东由关键捐送人、服务行政主管基层单位对应选拨; (二)报备监管危险机关利用工作任务是需要选任; (三)监事会成员的变化遵循其引起源程序。第二十条监事的权利和义务:
(一)股东按照工会条例指定的执行程序检查报告股票公益基金税务会计和税务会计档案资料,督察筹委会会遵循法律规定和工会条例的实际情况。 (二)公司监事列席执行主席会会议内容,有权利向执行主席会入宪咨询和最好,并予以向来访登记操作机构、销售操作员的单位或者税务局、会计业务操作员行政部门产生现象。 (三)董事时应严格遵守关以中国法律标准和货币促进会规章,信赖执行工作职责。第二十一条在本基金会领取报酬的理事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监事和未在基金会担任专职工作的理事不得从基金会获取报酬。
第二十二条本基金会理事遇有个人利益与基金会利益关联时,不得参与相关事宜的决策;基金会理事、监事及其近亲属不得与基金会有任何交易行为。
第二十三条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从理事中选举产生。
第二十四条本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基金投资会工作方向内有越大后果; (二)专家长、副专家长、行政秘长至高就职年龄段不超越70一周岁; (三)人营养,能维持平常岗位; (四)兼备几乎民事法律个人行为水平。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担任本基金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一)是现职发达国家办公人数的; (二)因犯罪案件被判刑处管控、拘留或徒刑,刑期实施重新哪日起未逾5年的; (三)因犯罪行为判刑处违背地理学被选举权稍后连接时间或者是这些年判刑处违背地理学被选举权的; (四)曾在因私自被解除等级的理财产品会被任命为文秘长长、副文秘长长或 文秘长,且对该理财产品会的私自活动应该承担我们责任事故,自该理财产品会被解除哪日起未逾5年的。第二十六条本基金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每届任期5年,连任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超届连任的,须经理事会特殊程序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本基金会理事长为基金会法定代表人,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应当由中国内地居民担任。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间,基金会发生违反《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本章程的行为,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相关责任。因法定代表人失职,导致基金会发生违法行为或基金会财产损失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个人责任。
第二十八条本基金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招集和举办董事会会扩大会议; (二)全面检查执行主席会议案的落到实处情況; (三)代表性债卷会签约根本信息; 本新研究会副行政秘长长、行政秘长在行政秘长长上司下展开事业,行政秘长行驶下述事权: (一)举办办事人贷款机构抓好平时的工作上,组识落实筹委会会议案; (二)组织安排制定股权慈善基金年公益性活动组织预计; (三)草拟费用的凑集、工作和动用工作规划; (四)拟定股权协会的实物管控方式方式,报筹委会会审批流程; (五)提意聘用或辞退副文秘人员长以其会计负贵人,报专家会审批权; (六)流程和理事长会赋予了的某些权力。第四章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九条本基金会为非公募基金会,本基金会的收入来源于:
(一)海室内外自然生态人、法定代表或各种组织性自原受赠; (二)镇政府资助金; (三)投资项目贴现率; (四)其他的合理创收。 本股票研究会进行接纳赠送,还是应该严格执行法律解释法律,适用流程规定标准的服务宗旨和公益项目生活的项目范围之内。第三十条本基金会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三十一条本基金会根据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使用财产;捐赠协议明确了具体使用方式的捐赠,根据捐赠协议的约定使用。接受捐赠的物资无法用于符合本基金会宗旨的用途时,基金会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收入用于捐赠目的。
第三十二条本基金会财产主要用于:
(一)院校的教导体系、设施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 (二)该校文化教育技能人才的培養; (三)小学师资队中队中的基本建设。第三十三条本基金会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第三十四条本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本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
第三十五条捐赠人有权向本基金会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的查询,基金会应当及时如实答复。基金会违反捐赠协议使用捐赠财产的,捐赠人有权要求基金会遵守捐赠协议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捐赠行为、解除捐赠协议。
第三十六条本基金会可以与受助人签订协议,约定资助方式、资助数额以及资金用途和使用方式。本基金会有权对资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受助人未按协议约定使用资助或者有其他违反协议情形的,本基金会有权解除资助协议。
第三十七条本基金会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会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三十八条本基金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九条本基金会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业务及会计年度。每年3月31日前,理事会对下列事项进行审定:
(一)本年度工作报告模板及预备费开支竣工决算; (二)去年度赠送者名册及相关联資料; (三)本第四季度度业务员行动计划及费用收支明细概算。第四十条本基金会进行年检、换届、更换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应当进待财务审计。
第四十一条本基金会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四十二条本基金会通过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后,将年度工作报告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查询、监督。
第五章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
第四十三条本基金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到位流程标准的理念的; (二)不可能确定工会章程法规的理念不断从事专业公益项目工作的; (三)随意退出或突发分立、并入的。第四十四条本基金会终止,应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四十五条本基金会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六条本基金会注销后的剩余财产,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通过以下方式用于公益目的:将财产移交给浙江树人大学董事会监管,继续资助浙江树人大学办学。无法按照上述方式处理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组织捐赠给与本基金会性质、宗旨相同的社会公益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第六章章程修改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经2020年7月17日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九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理事会。
第五十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